? ? 4月13日,財政部關稅司發布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有關商品備注的說明 ”(點擊查看原文),明確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中化妝品部分備注中的“首次進口的化妝品除外”的含義,即:在跨境電商平臺所銷售的化妝品,首次進口的化妝品必須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核發的化妝品許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為備案憑證)。
? ? 此次關稅司聯合藥監局對于“清單”中的化妝品是否需要進行備案的問題做出了說明,可以說,在此之前藥監局對于跨境電商平臺的化妝品是否需要備案一直態度隱晦,沒有給出明確解釋。此次借助“奶粉”事件,終于對化妝品備注進行的說明和澄清。相信這一舉措今后將會規范跨境電商平臺化妝品市場。
附1:《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該頁面下方有下載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