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9月-12月,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在全國范圍內抽查1.9萬個日化樣品,這種監管力度、廣度在之前不曾有,而且相信是多渠道抽查?!闭劦叫迈r出爐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廣東省日化商會秘書長余雪玲向本報記者透露。而一位行業觀察人士則認為,近期從政策到行動“雙管齊下”,意味著未來日化行業將迎來格局震蕩,但位列網購假貨“冠軍”的化妝品能否從此假冒偽劣“無所遁形”,主要不在罰款額度,而在源頭、終端監督管控。
? ? 余雪玲表示,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的《條例》正公開征求意見,對化妝品原料管理、生產經營、廣告宣傳、網絡銷售等方面作出規定,同時明確了具體的法律責任。該《條例》施行之日,將是199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廢止之時。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四大看點
1、網絡平臺監管 最高罰20萬
《條例》規定,(違規入網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如未盡到相關義務,將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網絡成為化妝品假貨重災區,此前多個知名化妝品網站或綜合電商,都被曝知名化妝品為假貨、沒有來自官方渠道或是使用后不良反應不斷。此番重點強調網絡交易平臺也應監督、擔責,或能一定程度上打擊假貨泛濫,而責任“連坐”,網購假冒化妝品可索賠,或將倒逼網站嚴把審核關。
2、標識不得暗示有醫療作用
《條例》明確規定了禁止標注的內容,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夸大功能、虛假宣傳、貶低同類產品或者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內容等。其中特別提出,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試驗或者評價數據支持。產品宣稱經功效驗證機構測試并出具報告的,產品標簽中可以標注相關驗證信息;未經驗證的,應當在描述宣稱的功效作用內容結尾標注“上述功效未經驗證”等字樣。
3、最高罰款額高至10倍貨值
《條例》規定,違法生產、經營化妝品將被最高處以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捌鋵嵙P款金額不是重點,罰得再高,只要利潤豐厚有漏洞可鉆,照樣有企業愿意鋌而走險?!睂Υ?,該行業觀察人士提出,更有效的手段其實還是源頭、流通經營環節、尤其是終端的監督管控?!奥鋵嵄O管,不開天價罰款單也能起作用?!?/span>
4、使用新原料須觀察4年
《條例》規定,國家對化妝品原料實行目錄管理。使用新原料生產化妝品的,應當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化妝品新原料須經過4年的觀察期。不得使用禁用原料,不得超量或超范圍使用限用原料。
“化妝品原料也是一大重點,而且有些原料頗具爭議,甚至可能在某些國家可用,某些國家禁用。所以使用新原料的確要慎之又慎,用時間來檢驗其安全有效性?!痹撚^察人士表示。
《條例》(征求意見稿)摘要
《條例》規定,(違規入網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如未盡到相關義務,將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明確規定了禁止標注的內容,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
《條例》規定,違法生產、經營化妝品將被最高處以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 ? 在化妝品行業中,售假行為屢見不鮮,尤其是在電商平臺上,假貨遍地橫生,讓整個網購氛圍硝煙彌漫。不久前(2014年9-12月),國家相關部門對化妝品進行了一次大范圍的抽查,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大。而說到新頒發的《條例》,似乎會讓化妝品迎來嶄新的一面,監管從各個縫隙入手,實現最美好的網購景象。
? ??相關人員表示,《條例》對化妝品各方面都作出了很詳細的規定,法律責任也明確化了?!稐l例》主要有幾大看點,首先是對電商平臺的監管,如有違法相關的規定,罰款可高達幾十萬。眾所周知,假貨大部分都是來自網購,就連很多大型電商平臺,都沒能掃清假貨障礙,舉報也從未間斷過。此次《條例》就嚴格要求對網購平臺的監管,讓假貨無縫隙可鉆,而關于法律責任,則是連帶的。接著是不能對化妝品進行“藥用”宣傳,或者是其它一些符合產品真實性的宣傳內容。如果化妝品確實具有“藥用”功效,必須要進行檢測,同時出示報告后才能標識,沒有進行過檢測的,也要在產品上說明清楚。
然后《條例》還規定,觸犯到違法行為的,罰款也會比以前提高很多倍。實際上,高罰款這一點對商家是沒有威脅性的,只要加大利潤,那么就能補足罰款這個空子。因此,要徹底打擊掉違法行為,必須抓住根源的把柄,實現最密切的監管,這樣就算沒有高罰款,也能起到很好的打擊作用。
? ? 最后一點是對化妝品新原料的使用,必須要進行長期的觀察,確認無誤后,才能使用到產品中。同時,禁止使用的原料,絕對是不能濫用的,更不能超量添加。而決定一個產品質量高低的,原料才是關鍵,做好這一點,安全性自然能提高。
轉自《村安網》《東方網》